
广东-韶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韶关新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粤府办〔2016〕121号)有关要求,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筒称市食安委)委托,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办)会同市食安委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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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韶关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现将《韶关市关于进一步支持餐饮住宿、旅游娱乐及相关生活服务业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韶关市人民政府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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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韶关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省驻韶有关单位:为打造韶关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区,完善韶关新区功能配套,加快推进更多金融机构进驻韶关新区金融集聚区,形成集聚优势和示范效应,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鼓励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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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1月31日在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韶关市市长陈少荣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十三五”发展成就和2020年工作回顾“十三五”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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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运作机制,提高会议质量效率,确保市政府工作部署的有效落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议题报送质量(一)主办单位要对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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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韶有关单位:《韶关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已经第十三届9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附件(点击下载)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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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省驻韶有关单位:《韶关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12日韶关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措施根据《国务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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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省驻韶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府〔2004〕126号)要求,2014年7—12月上旬,市政府组织对2013年度90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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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省驻韶有关单位:现将《韶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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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韶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四月十二日韶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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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三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全民创业工业园优惠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九年一月十九日韶关市全民创业工业园优惠办法为鼓励和扶持创业者(含二次创业者)在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浈江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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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韶关市建设质量强市2014—2015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质监局反映。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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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2017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扎实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完成国有特困企业脱困8户、占年度目标计划的133%,完成3家非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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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韶府办〔2014〕42号)精神,为全面提升我市信息化发展水平,加快推进我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现将韶关市公共建筑与设施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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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2号)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韶府〔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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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3〕27号)精神,结合我市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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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市教育局、发改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韶参加初中升学考试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韶关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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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和市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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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韶关市人民政府2019年6月24日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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