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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省驻韶各单位: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秘书长和有关副秘书长、调研员的分工通知如下:刘卫东协助市长处理安排市政府的日常工作,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协调驻外机构工作,分管政府口接待工作。李德军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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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属地原则,对本辖区的农贸市场进行管理。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的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各级工商、食药监、城管、商务、规划、住建、农业、林业、质监、卫计、公安、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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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属地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发展、网络体系建设等;依法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进行综合治理。第六条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性组织,履行下列职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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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人民政府2023年规章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5月7日韶关市人民政府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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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自然资源领域市级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反映。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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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下文物保护工作,防止各类建设性破坏文物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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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贯彻实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精神,结合韶关实际,特制订本分工方案(除特殊说明外,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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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韶关市人民政府2018年规章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法制局反映。韶关市人民政府2018年4月23日韶关市人民政府2018年规章制定计划类别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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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韶关市政府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明细表》予以公布。文件目录所涉及的原文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发布的,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目录标注情况,在已发布的原文件右上角明确标注已废止或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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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幸福广东指标体系的通知》(粤府〔2011〕1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编制幸福广东指标体系是深入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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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15年韶关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韶关市人民政府2015年11月5日市发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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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扩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和范围,有效遏制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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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韶有关单位:根据《韶关市政府网站考评办法》(韶府办〔2016〕19号)和《韶关市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韶府办明电〔2017〕178号),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直有关单位对各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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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九龄故里·百里画廊——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示范线路建设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旅游局反映。(点击下载.pdf)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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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省驻韶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3]11号)精神,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进一步稳定房价,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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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韶有关单位:《2016年韶关市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改局反映。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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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韶有关单位:《韶关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信息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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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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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旅游工作的领导同志及市旅游、发改、民宗、公安、人社、国土资源、环保、住建、交通运输、水务、林业、商务、文广新、卫计、工商、质监、体育、安监、食药监、规划、消防、国税、地税、通信、广播电视台等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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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涉水项目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10.韶关航道事务中心:规范和加强市内航道建设、养护、保护,保障航道安全畅通。11.中国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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