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2月13日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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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规范和加强我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消防救援支队反映。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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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邮政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邮政管理局反映。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25日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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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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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提升项目建设的工作要求,切实解决部分城市提升建设项目推进慢、精细化管理不足等问题,加快推进城市提升项目建设,确保我市城市整体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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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为进一步破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升政府工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我市振兴发展。现就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重点领域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政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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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现将《韶关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建管理局反映。韶关市人民政府2019年7月6日韶关市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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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现将《韶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韶关市人民政府2023年7月29日韶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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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现将《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法制局反映。韶关市人民政府2013年9月24日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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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有关单位:《韶关市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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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快构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县域发展动力活力,市政府决定将3项市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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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消防局反映。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4日关于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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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韶关市落实广东省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18)》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反映。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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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8〕29号)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府办明电〔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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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4〕60号)文件精神,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政府和43个市政府部门、直属机构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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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韶关新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部分市政府副秘书长分工调整如下:吴小春市政府副秘书长,协助市委常委、副市长罗晓勤协调港航高新技术装备产业园方面工作,协助李欣副市长协调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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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韶关新区,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韶有关单位:根据《韶关市政府网站考评办法》(韶府办〔2016〕19号)和《韶关市2020年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韶府办发函〔2020〕178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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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规划功能布局和土地区位条件均发生了较大变化,2006年10月1日发布的韶关市城区基准地价已不能客观反映我市当前的地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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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属地原则,对本辖区的农贸市场进行管理。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的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各级工商、食药监、城管、商务、规划、住建、农业、林业、质监、卫计、公安、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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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属地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发展、网络体系建设等;依法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进行综合治理。第六条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性组织,履行下列职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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